江北府人〔2008〕5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接区人大常委会通知,经2008年5月30日重庆市江北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任命
刘 兰为江北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主任;
张 虹为江北区经济委员会主任;
马 杰为江北区司法局局长;
李 悦为江北区农林水利局局长;
余洪瑶为江北区对外贸易经济委员会主任;
唐 勇为江北区统计局局长;
免去
汤 杰的江北区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职务;
肖通俊的江北区经济委员会主任职务;
冯学渊的江北区司法局局长职务;
姚寿贻的江北区农林水利局局长职务;
季 然的江北区对外贸易经济委员会主任职务;
张 虹的江北区环境保护局局长职务;
刘 兰的江北区统计局局长职务。
特此通知。
二○○八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