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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008年10月29日
  
 
 
 
 
 
江北府办〔2008〕135号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2008年国庆节即将来临,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和部署,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使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节日,经区政府同意,现就做好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责任
各街镇、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认真研究、安排、落实好国庆节期间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要严格执行节日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领导责任,做到职责明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要针对节日长假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认真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各种漏洞,立足超前防范。对于思想不重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疏于预防、疏于管理、疏于监督等安全生产工作的不作为行为和失职渎职行为,要严肃查处;对在节日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直接和相关责任人,要依法严厉追究责任。
二、要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排查整改隐患
各街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区政府《关于做好2008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江北府发〔2008〕39号)和区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江北府办〔2008〕18号)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节日前和节日期间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针对生产车间、非煤矿山、建筑工地、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水域等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进行检查。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落实责任,限时整改,对处以整改期间的隐患要制定监控措施,落实专人负责进行监控,做到万无一失。
三、要突出重点,强化监管,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生产
一要加强矿山安全监管。各街镇、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深刻吸取山西临汾“9.8”特别重大溃坝事故教训,切实增强矿山安全生产的危机感和责任感,按照“分级管理、属地负责”的要求,确保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各企业要建立健全并落实矿山企业以法定代表人负责为核心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按照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排查隐患,加大安全资金投入,提升企业本质安全;要加强企业安全管理,严格落实行政许可制度,切实做到制度健全,执行有力、基础扎实、手段科学、工作有效,确保矿山安全生产;要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自觉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
各街镇要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非煤矿山尾矿库、电厂灰渣库、垃圾处理场、建设施工弃土堆积场、工业废渣堆积场等普查登记建档和重大隐患挂牌整治,提出防范措施,落实整改资金,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制订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救援预案互动演练。要负责对无业主的废弃矿山矿渣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区政府有关部门要完善联合执法机制,进一步加强对矿山企业的动态监管。区安监局要牵头负责非煤矿山、尾矿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区建委要负责建设工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区环保局要负责加强尾矿库环境安全隐患的检查和监管;区国土分局要负责督促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并提供技术服务;区交通局要牵头负责督促公路施工单位做好公路边坡和弃土堆积场的隐患排查治理;区市政委要牵头负责督促垃圾处理场的隐患排查治理。区政府其它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密切做好配合工作。
二要加强旅游安全监管。区旅游局和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各类场所、设施的安全检查和监督管理。要在国庆节到来之前,组织对各类旅游接待单位进行一次全面安全大检查,特别是对游客运载工具、旅游项目、设施设备,容易发生火灾、食物中毒以及群死群伤事故的各种旅游住宿、经营场所、各类特种容器设备等,必须逐一进行重点检查,彻底排除事故隐患。对达不到安全要求,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旅游景点及娱乐场所,要立即停业,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合格或达不到安全条件的坚决不准营业。
三要加强交通安全监管。要深刻吸取四川巴中“9.13”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交警江北支队、区交通局要严格对运输设备设施进行技术性能检测、检验,加强对客运企业特别是旅游客运公司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从事客运安全的监督管理人员和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严禁超载,严肃查处非法从事旅游客运和交通运输工具带病、超载、超限、超时运营等危及游客安全的行为,严格查禁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确保乘客安全。要加强巡逻执勤和路检路查,及时纠正和严厉打击违章驾驶、超速超载等违法行为。要采取有力措施,对危险路段、桥梁事故隐患进行整治,对险情实施全天候监控,同时要坚决取缔各类非法营运工具。区交通局、各有船街镇要加大水上交通的监督力度,严格执行汛期航运规定,严禁自用船非法载客。各运输企业要根据客流量合理调整车次、船期,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四要加强防洪安全监管。区农林水利局要注意排查夏季造成的溪河断流,库塘干涸,渠系、土体开裂,水库大坝出现的贯通性裂缝等,一旦遭遇暴雨袭击,极有可能发生溃堤、垮坝、滑坡、崩岩、泥石流等灾害问题。有关部门要严密排查旅游景区、旅游水陆交通要道以及建筑边坡等重点部位的险情,建立健全灾害监测预警机制,加强防汛安全调度,牢牢掌握防汛工作主动,提升排洪救灾抢险应急能力,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五要加强公共聚集场所的安全监管。区公安消防支队要加大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各类人员密集场所要坚决停产停业整改,特别要重点加强对车站、码头、商场、市场、影剧院、宾馆饭店、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治,严肃查处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等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事故隐患。对国庆节期间举办各种聚集活动,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安全的原则,制定严格的安全保障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坚持安全“一票否决”制度,防止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六要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管。区安监局和区公安分局、区交通局、区商委、区质监分局等有关部门要以防范液氯、液氨、石油液化气等泄漏事故和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为重点加强安全监管。要继续抓好危险化学品清理、清查工作,依法取缔各类非法经营的企业和销售网点,严防危险化学品运输过程中发生泄漏和爆炸事故。
七要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区建委和各相关部门要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及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要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与现场管理,把问题解决在施工工地。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
八要加强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区安监局和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检查,督促各业主单位加强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监控, 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九要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监管。要切实加强食品生产、销售卫生的监督管理,重点加强餐饮业卫生监督检查,防止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要保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直报网络和通讯系统正常运行,密切关注可能危及群众安全的重大传染病疫情动态,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的技术、人员和物资准备。加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临床一线人员的值班力量,满足群众节日期间看病就医需要。
此外,其他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供水、供电、供气等部门,都要加强监督检查、检修和维护工作,确保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将在节日期间,对部分重点部位、关键岗位、重大隐患监控情况进行抽查和督查。
四、加强值班,健全机制,努力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各街镇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节日期间信息沟通和事故响应联动机制。要加强国庆节期间的值班工作,坚持做到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一旦发生事故或遇到紧急情况,要迅速妥善处置,确保社会稳定。要建立国庆节期间生产安全事故的预测和预警机制,制定和完善有针对性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好各项措施。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有关领导要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处置,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对国庆节期间发生的重特大事故,要及时、如实按程序向有关部门报告。
国庆节期间的安全生产总体情况,请各街镇、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于10月4日17时前,报送至区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李中英  张庆忍
联系电话:67560191(传真)
 
 
 
二○○八年九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国庆△  通知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9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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