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区政府坚持把商贸拉动战略作为三大战略之一大力实施,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大商贸拉动战略实施力度加快建设重庆北部商贸中心的决定》以及一系列指导产业发展、规范行业管理、完善企业服务的文件,为商贸服务业发展提供了切实有力的政策保障;每年安排商贸发展专项资金与商圈业态调整专项资金,扶持重点企业做大做强,提升全区流通现代化水平;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建立商圈政府部门联手服务特事特办制度,由区商圈办牵头联手区政府25个职能部门、单位,提出了48项特事特办事项,为商圈内50家重点企业简化办事程序,承诺办事时限,减免各项费用,营造出企业满意、产业快速发展的优质服务环境。